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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结论如何确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答:在评估方案中,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0个,观测点39个。评估结论分“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标准为:通过:专家所投票数中,通过的票数大于等于三分之二;不通过:专家所投票数中,不通过的票数大于三分之一;暂缓通过: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中间的票数。专家个人投票依据: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84%以上,即33个及以上观测点达到基本要求;不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不足77%,即9个及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暂缓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7个或8个达不到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