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听取汇报:听取学校领导关于办学指导思想、教学工作思路和教学工作评估的自评报告;随机抽样听部分教师、部分课程的课堂教学;分别召开老、中、青教师,管理干部和学生代表等各个层次、各种类型人员的座谈会;利用各种不同的场合随时随地与师生进行个别交谈;从不同侧面到各教学单位听取领导和师生对有关自评情况的介绍。
(2)查阅材料:专家组将全面审阅学校和各教学单位的自评报告及有关的背景材料;考察学校的教学基础设施情况,包括图书馆、体育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以及实验室等;考察校、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及教学各环节运行情况;考察教风、学风情况等。
(3)重点抽查:专家组在对所有的评估项目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可以调阅学生的学籍档案,了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课程设置合理程度、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以及教学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可以抽查学生的考试试卷和毕业论文、实验报告、实习报告,以此反映教师的命题质量和教学技能以及学生的创新能力等;可以抽查平时各级领导的听课记录以及教师课堂教学质量问卷调查表、教师某门课程的教案等,由此考察学校、院系部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以及教师平时对待教学的态度等。
(4)评议反馈:专家组将对所获得的信息和材料,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按照评估指标内涵,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议,得出初步结论,并分别与学校领导和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此外,学校的发展态势、学校建设过程和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也是专家考察的另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