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观测点牵头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按照《合格评估工作总体进度安排表》的时间进度安排,学校将启动校内自评估环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检查时间、地点
12月4日至12月8日 A-107
二、检查方式
由评建办组长、副组长、综合组、材料撰写组人员与各观测点牵头部门逐一交流,按照观测点基本要求检查评估工作进度。
三、检查内容
(一)牵头部门负责人详述近期合格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现有材料对观测点基本要求的具体支撑情况;缺少哪些支撑材料,是否有困难及解决措施;本项工作的特色亮点。
(二)牵头部门负责人汇报已完成观测点支撑材料(请部门提供支撑材料需注意突出特色,突出重点,不罗列不必要的内容,材料需提前报责任领导审阅),会前提交电子版;
(三)牵头部门负责人确认缺少的支撑材料具体完成时间;
(四)每个观测点检查30—45分钟,由综合组提前半天通知。
(五)意见反馈。
四、检查顺序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图书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宣传部、党委组织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财务处、校企合作与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合格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